发布时间:2023-09-05 05: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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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吸纳就业补贴办理指南一、申领对象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就业的中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二、补贴标准按每吸纳1人给予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三、申报资料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2﹒《成都
吸纳就业补贴办理指南
一、申领对象
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就业的中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
二、补贴标准
按每吸纳1人给予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三、申报资料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成都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3﹒《成都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
4﹒高校毕业生毕业证。
四、受理期限
上述企业及社会组织需在每名被吸纳人员符合吸纳就业补贴申报条件后的6个月内提交申报材料。
五、经办流程
线下联系锦江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援助科办理,线上登录四川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办理。
六、经办地址及咨询电话
成都市锦江区福字街86号6楼就业援助科,电话:028—86623503、028—86754730。
社保补贴办理指南
一、申领对象
1﹒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
2﹒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
二、补贴标准
按用人单位为招用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大病互助医疗补充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100%给予补贴。
三、申报资料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被招用高校毕业生劳动合同;
3﹒承诺书;
4﹒被招用高校毕业生每月签字的工资表或银行转账凭据(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除外);
5﹒高校毕业生毕业证;
6﹒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需提供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小微企业名录查询截图(如中途退出小微企业名录,不能再新增补贴人员,之前已享受补贴人员可继续享受直至期满)。
四、受理期限
用人单位招用高校毕业生超过12个月未提出社保补贴申请,或中断申请社保补贴超过6个月的,视为自动放弃该部分人员的社保补贴申请且不补发。
五、经办流程
线下联系锦江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援助科办理,线上登录四川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办理。
六、经办地址及咨询电话
成都市锦江区福字街86号6楼就业援助科,电话:028—86623503、028—86754730
岗位补贴办理指南
一、申领对象
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小微企业。
二、补贴标准
小微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每吸纳一人给予2000元一次性岗位补贴。
三、申报资料
《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岗位补贴申报表》。
四、受理期限
社保补贴连续申请满12个月。
五、经办流程
线下联系锦江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援助科办理,线上登录四川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办理。
六、经办地址及咨询电话
成都市锦江区福字街86号6楼就业援助科,电话:028—86623503、028—86754730。
扩岗补助办理指南
一、申领对象
招用2022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个月的本市参保企业。
二、补贴标准
按企业每招用1名高校毕业生,给予1000元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中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三、申报资料
1﹒《成都市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
2﹒《成都市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员花名册》;
3﹒高校毕业生毕业证,系统能关联的不需提供。
四、受理期限
企业需在每名被招用人员符合扩岗补助申报条件后的6个月内提交申报材料。
五、经办流程
1﹒线上通过CA数字认证后进入成都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https://es.cdhrss.chengdu.gov.cn/terminal/pc/index.html)申报;2﹒线下在社保参保地所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临柜办 理,市本级参保企业自行选择区(市)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办。
六、经办地址及咨询电话
成都市锦江区福字街86号6楼就业援助科,电话:028—86623503、028—86754730。
大学生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办理指南
一、申领对象
大学生创办企业吸纳城乡劳动力就业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人数,给予创业吸纳就业奖励。
二、补贴标准
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每招用1人奖励2000元;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奖励3000元,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申报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领办创业实体大学生身份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生证;
3﹒创业吸纳就业奖励申报表;
4﹒吸纳就业劳动者的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凭证;
5﹒银行开户许可证。
四、经办流程
线下联系锦江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援助科办理,线上登录四川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办理。
五、经办地址及咨询电话
成都市锦江区福字街86号6楼就业援助科,电话:028—86623503、028—86754730。
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办理指南
一、申请条件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异地户籍毕业生)或毕业年度内在蓉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
二、补贴标准
给予见习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贴,见习期内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购买工伤保险 。
三、申请材料
1﹒毕业年度在校生提供:学生证、身份证、成都市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
2﹒离校2年内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证、毕业证、身份证、成都市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
3﹒16—24岁失业青年提供:就业创业证、身份证、成都市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
四、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持申报材料向见习基地所在地区(市)县就业见习服务机构或直接向见习基地提出申请(直接向见习基地提出申请的,由见习基地向所在地就业见习服务机构移交申报材料)。见习人员和见习基地达成见习意向后,由见习基地、见习人员和人才中心三方共同签订《成都市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
五、咨询电话
成都市锦江区福字街86号5楼成都市锦江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28—86625427。
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一、申领对象
6类困难毕业生:1﹒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2﹒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4﹒残疾毕业生;5﹒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6﹒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1500元/人,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同时具有多重身份类别的,不重复享受。
三、申报资料
1﹒公示材料;
2﹒《申请求职创业补贴院校基本情况备案表》;
3﹒《成都市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届)》;
4﹒《成都市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届)》;
5﹒《成都市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明细表(届)》;
6﹒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及6类困难毕业生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经办流程
符合条件的六类学生,持相关材料,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初审,将公示无异议的基本信息录入系统,并将补贴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汇总后报院校所在的区就业局进行审核。
五、受理期限
院校应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补贴人员基本信息录入系统,并于毕业年度的上一年10月底前将名单及申请材料汇总后报所在地的区(市)县就业局,过期不受理。
六、经办地址及咨询电话
成都市锦江区福字街86号6楼人力资源市场科,电话:028—86982115。
大学生创业补贴办理指南
一、申领对象
在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内(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我区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的创业主体(含农民合作社、受聘为农民合作社的农业职业经理人、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确认的“网店”)。
二、补贴标准
创办创业实体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实体1万元。
三、申报资料
1﹒《创业补贴申报表》;
2﹒领办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身份证、已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一卡通”;
3﹒创业实体概述;
4﹒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证书复印件(开办“网店”的,还应提供“网店”网址和登记注册网页截图,“网店”系本人开办的证明,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物流发货汇总表(主要包括快递公司名称及应对运单号)等证明材料);
5﹒农业职业经理人,还应提供“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和区(市)县农业主管部门确认其正常持续经营的相关材料;
6﹒开办“网店”的在校大学生,应在毕业年度的3月31日前提出申请。
四、经办流程
1﹒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创业地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公共服务站提出申请。
2﹒创业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核资料通过后进行7天公示,公示无异议报锦江区就业局服务科初审。
3﹒锦江区就业局初审完毕并现象确认后,录入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报锦江区人力资源社会劳动保障局复审、锦江区财政局复核。
4﹒复核完毕后,区财政局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划拨到区就业局,由锦江区就业局根据审核意见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申请人“一卡通”账户。
五、经办地址及咨询电话
成都市锦江区福字街86号6楼就业服务科,电话:028—86741064。
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办理指南
一、申领对象
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二、贴息标准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0BP以下的利息,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
三、申报资料
1﹒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结(离)婚证明(未婚申请人提交个人未婚承诺书);
3﹒《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申请人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报告;
5﹒经营场所证明(提交经营场地租用协议,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等;
6﹒《创业担保贷款推荐表》。
四、经办流程
1.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向创业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非本市户籍创业人员向创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公共服务站提出申请,填写《锦江区创业担保贷款推荐表》;
2.街道办事处初审,锦江区人社局复审通过后,将签字、盖章确认的《锦江区创业担保贷款推荐表》通过街道办事处返给申请者;
3.申请者持盖章确认的《锦江区创业担保贷款推荐表》到锦江区协议经办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并按银行要求提供相关贷款资料;
4. 经办银行审核贷款申请人的贷款资格,审核通过后,发放贷款。区财政局按季度将补贴的利息划拨给经办银行,经办银行再划拨给贷款申请人。
五、经办地址及咨询电话
经办地址:街道办事处社区公共服务站,咨询电话:028—86628581(锦江区就业局培训科)。
在校大学生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办理指南
一、申领对象
锦江区行政区域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二、贴息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在校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在不超过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个百分点内给予全额贴息。
三、申报资料
1﹒在校大学生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结(离)婚证明(未婚申请人提交个人未婚承诺书);
3﹒《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申请人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报告;
5﹒经营场所证明(提交经营场地租用协议,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等;
6﹒《创业担保贷款推荐表》。
四、经办流程
1.在校大学生向其就读高校申请,经高校集中审查并现场
确认,由高校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公共服务站提出申请,填写《锦江区创业担保贷款推荐表》;
2.街道办事处初审,锦江区人社局复审通过后,将签字、盖章确认的《锦江区创业担保贷款推荐表》通过街道办事处返给申请者;
3.申请者持盖章确认的《锦江区创业担保贷款推荐表》到锦江区协议经办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并按银行要求提供相关贷款资料;
4. 经办银行审核贷款申请人的贷款资格,审核通过后,发放贷款。区财政局按季度将补贴的利息划拨给经办银行,经办银行再划拨给贷款申请人。
五、经办地址及咨询电话
经办地址:街道办事处社区公共服务站,咨询电话:028—86628581(锦江区就业局培训科)。
劳务品牌培训补贴办理指南
一、申领对象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根据专业不同、等级不同,给予每人1500元至5000元的补贴。培训人员参加相同工种、相同等级的各类培训,职业培训补贴只能享受一次(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可分别享受)。同一年度内享受补贴最多不超过三次。
三、申报资料
1﹒学员身份证(复印件);
2﹒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3﹒脱贫劳动力生活费代为申请协议;
4﹒《成都市劳务品牌培训补贴申请表》(系统导出);
5﹒承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6﹒高校毕业证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四、经办流程
符合条件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可向定点培训机构、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报名劳务品牌培训,定点培训机构按要求实施培训后向培训所在地区(市)县就业服务部门申请补贴。
五、经办地址及咨询电话
成都市锦江区福字街86号6楼就业培训科,电话:028—86617205、028—86628581。
创业培训补贴办理指南
一、补贴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 5 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
二、补贴标准
SYB 创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补贴标准按 1500 元/人执行,网络创业培训补贴按 1800元/人执行(非毕业年度的在校大学生SYB创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补贴标准按 1200 元/人执行,网络创业培训补贴按 1500元/人执行)。
三、申报资料
1﹒学员身份证(复印件);
2﹒培训学员签字的花名册;
3﹒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4﹒代为申请补贴协议;
5﹒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5年内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或《学生证》
6﹒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应提供《学生证》或高校出具的在校学生证明。
四、经办流程
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 5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可向就读高校、户籍或居住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和定点培训机构报名创业培训,高校或定点培训机构按要求实施培训后向培训所在地区(市)县就业服务部门申请补贴。
五、经办地址及咨询电话
成都市锦江区福字街86号6楼就业培训科,电话:028—86628581、028—86617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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