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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职工医保跨省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发布时间:2023-08-27 12:19: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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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一、已备案的成都市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可在备案地享受住院医保待遇。点击查看:成都市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异地就医免备案地区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即可在就医地和成都市双向享受成都市住院医保待遇。免备案地区:成都市参保人员在四川省内、重

一、已备案的

成都市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可在备案地享受住院医保待遇。

点击查看:成都市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异地就医免备案地区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即可在就医地和成都市双向享受成都市住院医保待遇。

免备案地区:成都市参保人员在四川省内、重庆、云南、贵州及西藏异地就医免备案

二、未备案的

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也不属于在外突发疾病急诊急救入院、异地转诊情况的:

城镇职工:起付线1200元,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比例下降10%;

城镇职工异地就医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一览表

小总结:

1.已备案且在备案地就医,未备案且属于急救、抢救或符合事后审核的,异地就医的报销标准与本市一样。

2.未备案且不属于急救、抢救或未在备案地就医的,异地就医比本市就医的起付标准更高,报销比例更低。


另外成都异地就医待遇有新规:↓

1、办理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成都市参保人员,在备案地住院就医结算时,执行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支付政策;

2、办理了临时外出就医备案(含异地转诊就医、异地急诊抢救、其他临时外出就医)、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备案地和就医地不符的成都市参保人员,在就医地住院就医结算时,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支付比例在本地住院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5%。

1、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成都市参保人员,应履行承诺事项,可在补齐相关备案材料后在备案地和成都双向享受医保住院待遇的,执行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支付政策;

2、未补齐备案材料回成都市就医住院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支付比例在本地住院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5%。

成都市参保人员在异地发生的无第三方责任的外伤住院医疗费用,可填写《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后,在就医地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直接结算,待遇支付政策根据参保人员本人备案类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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