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讯

2018年度成都个体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8年度成都个体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发布时间:2023-04-05 08:12: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成都市郫都区助企崇州,成都郫都企业补贴政策,成都市郫都区2022年助企纾困解难政策汇总

内容简介

为积极响应郫都区委区政府关于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要求,近日,区人社局编印《成都市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助企纾困解难政策汇编》,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政策01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政策办事指南一、申报条件2022年

为积极响应郫都区委区政府关于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要求,近日,区人社局编印《成都市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助企纾困解难政策汇编》,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政策01

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政策办事指南

一、申报条件

2022年1月1日后,新招用2020年毕业以来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注册地和税收解缴关系在郫都区,且申报补贴时人员在岗(不含劳务派遣企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企业,可申请补贴。

二、补贴标准

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资金。

三、申报材料

1.成都市郫都区纾困解难政策扶持资金申请表;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以上材料核原件,收取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3.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花名册(加盖企业公章);

4.企业新招用补贴人员毕业证、身份证和劳动合同(核原件收取复印件);

四、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补贴条件的企业持相关资料到郫都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办理。

五、联系方式

经办科室:成都市郫都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服务科

咨询电话:028-87929763 QQ群号:795306255

政策02

创业担保贷款办事指南

一、补助对象和条件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以及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贷款购车专门用于出租运营的个人,贷款购车加入网络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需平台提供专职司机“双证”等证明材料)。

2.郫都区内小微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的企业外),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小企业。

二、补助标准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 2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2019年9月28日(含28日)—2020年12月31日(含31日)新发放的贷款,在规定的贴息期限内,由财政部门全额贴息。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0BP以下的利息,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门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

2.小微企业贷款贴息:2021年1月1日以前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部门按照合同签订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贴息。2021年1月1日起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0BP以下的利息,由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

三、申报流程

1.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向创业地(非本市户籍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向居住地)所属镇(街道)村、社区提出申请,经所属镇(街道)就业和社保科审核后,报区就业局审批,审批合格后的《创业担保贷款推荐表》及相关资料递交合作的担保公司进行申请,担保公司审核和承诺担保,承办银行发放贷款。

2.在校大学生向其就读高校申请,经高校集中审查并现场确认,由高校交所在地区(市)县就业服务部门按现行规定办理,由地方政府设立的担保基金提供担保。高校应为申请贷款的在校大学生提供反担保。经办银行应将在校生创业担保贷款单独统计,财政部门单独办理贴息资金清算。

3.小微企业向创业所在地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科提出申请,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复核后出具《小微企业吸纳持证人员认定证明》,企业持该证明向金融部门申请办理贷款,办理贷款程序按金融部门贷款相关程序办理。

四、联系方式

经办科室:成都市郫都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创业促进科

咨询电话:028-87922991

政策03

大学生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办事指南

一、补贴对象

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大学生在郫都区范围内创办企业吸纳城乡劳动力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补贴标准

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每招用1人奖励2000元;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奖励3000元,最高奖励总额不超过10万元。

已享受过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奖励的,不能申报大学生创业吸纳就业奖励。

三、申报资料

1.大学生创业吸纳就业奖励申请表2份;

2.创业大学生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

3.创业大学生毕业证(学信网查询验证)复印件1份;

4.吸纳就业劳动者的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3个月以上(包含3个月)社会保险缴费明细;

5.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1份。

6.申请人工商银行卡复印件2份;

四、申报方式

由申请人带上以上相关资料到创业地所在街道(乡镇)社会保障服务科办理。

五、联系方式

经办科室:成都市郫都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创业促进科

咨询电话:028-87922991

政策04

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办事指南

一、补贴对象

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上年度毕业生和异地户籍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二、补贴标准

1.社保补贴标准:按小微企业为招用高校毕业生所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补充)和失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贴。

2.岗位补贴标准: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申报社保补贴满12月后,按继续留用应届高校毕业生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小微企业一次性岗位补贴。

三、申报材料

(一)首次申报提供资料

1、《成都市小型微型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及岗位补贴申请表》,申请表上法人签字并且盖法人章;

2、进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省食品安全办)http://scjgj.sc.gov.cn/”或“信用中国(四川成都)https://credit.chengdu.gov.cn/www/index.html#/m///home”中的“小微企业名录”查询的小微企业截图(截图时请点开企业名称并将电脑右下角日期一起截图,且与申请表填报时间一致);

3、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无法带原件,请法人在复印件上写明:此复印件仅用于申报小微企业社保岗位补贴使用);

5、企业招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和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首次申报提供,再次申报不需提供);

6、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证明;

7、申报补贴人员成都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24个月)和医保个人缴费记录(医疗打印时间为从本单位首次购买月到申请当月)。

(二)每月申报资料

1、《用人单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人员花名册(小微企业)》1份;

2、申报补贴人员每月工资表(具体工资的构成)及银行发放清单和银行回单(单独发放到个人只需提供银行回单,如系银行代发需提供批量代发清单和总回单);

3、当月医保个人缴费记录;

4、工资如系银行代发的,应出具书面说明;

5、小微企业名录查询的小微企业截图(截图时请点开企业名称并将电脑右下角日期一起截图);

6、承诺书。

四、申报方式

线上通过成都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申报,线下在参保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临柜办理。

五、联系方式

经办科室:成都市郫都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服务科

咨询电话:028-87929763 QQ群号:795306255

政策05

一般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一、申请对象

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用人单位。

二、补贴标准

1.社保补贴标准:对用人单位为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所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补充)和失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给予全额补贴。

2.岗位补贴标准: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满12个月后,按每人每年5000元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

三、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注: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首次申报提供,再次申报无需提供)、享受补贴人员《就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享受人员个人社保缴费明细和医保缴费明细;

2.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3.享受社保、岗位补贴人员花名册;

4.用人单位对于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和用工真实性的“承诺书”;

5.申报补贴人员每月的工资表(包括工资组成、银行流水),工资系银行批量代发的还需提供银行转帐凭证,并出具书面说明。

四、补贴期限

除对首次申报补贴时,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保、岗位补贴可延续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6个月。

五、申报方式

线上通过成都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申报,线下在参保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临柜办理。

六、联系方式

经办科室:成都市郫都区就业局就业服务科

咨询电话:028-87929763 QQ群:795306255

政策06

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扩产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办事指南

一、补贴对象和条件

全区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以市人社局下发名单为准),因扩大产能需要,每新招用一名职工并缴纳社保1个月及以上,可申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2000元/人。

三、申报资料

1.《成都市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扩产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表》;

2.《成都市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疫情防控期间新招用职工花名册》。

四、申报方式

线上通过成都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申报,线下在参保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临柜办理。

五、实施期限

有效期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撤销为止。

六、联系方式

经办科室:成都市郫都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服务科

咨询电话:028-87929763

QQ群号:1059743837

政策07

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办事指南

一、补贴对象和条件

吸纳成都市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以及因疫情无法返岗的成都户籍农民工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三、申报资料

1.《成都市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审核表》;

2.《成都市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

3.企业营业执照;

4.新吸纳就业人员劳动合同;

5.新吸纳农民工就业的中小微企业,还应出具农民工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出具的农民工因疫情无法返岗证明;

6.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从业人数超标的企业、农林牧渔企业、建筑企业、房地开发经营企业需提供含有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指标的会计报表。

四、申报方式

线上通过成都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申报,线下在参保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临柜办理。

五、实施期限

自2020年2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撤销为止。

六、联系方式

经办科室:成都市郫都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服务科

咨询电话:028-87929763 QQ群号:795306255

政策08

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办事指南

一、补贴对象和条件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与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后的6个月内申请。

二、补贴标准

按每吸纳1人给予企业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三、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成都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3.《成都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

4.高校毕业生毕业证。

四、申报方式

线上通过成都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申报,线下在参保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临柜办理。

五、联系方式

经办科室:成都市郫都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服务科

咨询电话:028-87929763 QQ群号:795306255

图片

政策09

就业援助基地享受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办事指南

一、补贴对象

我市行政区域内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含招用享受政策期满的就业困难人员)数量或比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

1.在岗职工规模100人及以下的用人单位,已招用就业困难人员10人以上,且占职工总数30%及以上的。

2.在岗职工规模101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已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在30人以上。

二、补贴标准

1.社保补贴标准:对用人单位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所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补充)和失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给予全额补贴。

2.岗位补贴标准:就业援助基地认定前已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补贴,按每人每年5000元给予补贴;认定为就业援助基地后,从次月起,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补贴,每人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给予补贴。

三、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注: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首次申报提供,再次申报无需提供)、享受补贴人员《就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享受人员社保个人缴费明细;

2.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3.《成都市就业援助基地申请表》、

4.《成都市就业援助基地承诺书》

5.《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

6.用人单位对于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和用工真实性的“承诺书”;

7.享受补贴人员每月签字的工资表或银行转账凭据。

四、补贴期限

除对首次申报补贴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保、岗位补贴可延续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累计不超过36个月;

五、申报方式

线上通过成都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申报,线下在参保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临柜办理。

六、联系方式

经办科室:成都市郫都区就业局就业服务科

咨询电话:028-87929763

QQ群:795306255

政策10

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申报政策办事指南

一、见习基地申报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有一定规模和知名度,具有良好社会信誉的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类除外);

2.每年能提供10个以上就业见习岗位,每年接收10名及以上见习人员,见习期满后留用比例不低于30%;

3.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贴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具有就业见习指导师资力量,能按实际需求进行见习指导,制定可行的就业见习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有规范的就业见习场所和设施;

5.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就业见习规定的其它事项。

二、见习基地申报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持以下材料到单位所在地区(市)县人才中心申报。

1.《成都市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相关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见习基地的见习条件及师资情况说明;

4.单位简介、就业见习计划和考核管理制度。

三、就业见习申请条件

1.16—24岁失业青年;

2.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异地户籍毕业生)或毕业年度内在蓉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

3.品行良好,遵纪守法,能够履行见习岗位职责和见习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

4.身体健康,能够完成见习岗位工作任务。

四、见习补贴申报材料

1.毕业年度在校生提供:学生证、身份证、成都市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

2.离校2年内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证、毕业证、身份证、成都市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

3.16—24岁失业青年提供:就业创业证、身份证、成都市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

4. 毕业年度在校生、毕业生学信网学历证明;

5. 见习期内社保未交费凭证;

6. 见习期内银行转账凭证;

7. 基地见习人员花名册;

8. 企业开户银行许可证。

五、见习补贴标准

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见习补贴。其中,国家级见习基地补贴标准可上浮20%,省级、市级见习示范基地补贴标准可上浮10%。

六、联系方式

经办科室:郫都区就业服务管理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28-87885231

联系QQ:14471517

政策11

项目制培训“企业订制班”培训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一、补贴对象

郫都区企业参保职工。

二、补贴标准

经郫都区就业局组织专家评审立项,确定培训项目和补贴标准后纳入培训计划。培训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全额给予补助。

三、申报资料

1.企业项目制培训方案(包括培训项目立项及实施背景、项目实施计划及工作步骤等、资金使用计划及测算依据);

2.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5.培训师资情况;

6.项目制培训教学大纲、课程表、申报表、学员花名册、疫情防控预案、承诺函.

四、申报方式

1.项目收集。围绕郫都区产业建圈强链行动责任分工和绿色低碳、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对接辖区重点企业,收集企业培训需求和项目制培训实施方案等申报资料。

2.项目评审。组织专家成立评审组,对企业申报的培训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支持建议名单。建议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同级人社行政部门审议,审议通过后纳入培训计划。

3.培训实施。按照培训计划组织培训,企业培训完成后向郫都区就业局培训科申报培训补贴,经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的,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的基本账户。

五、联系方式

经办科室:成都市郫都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培训科

咨询电话:028-87928952

QQ群号:1057580878

政策12

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补贴办事指南

一、申报条件

在郫都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税收解缴关系在郫都区,属于电子信息、食品饮料、研发设计及信息服务、文化创意、都市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企业(含不包括平台公司的国有企业)和经认定的重点扶持企业(含不包括平台公司的国有企业)建立并取得国家、省、市、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或首席技师工作室资格。

二、补贴标准

对建成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首席技师工作室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建设补贴。被认定为国家、省、市的,一次性给予15万元、10万元、8万元的建设补贴。

三、申报材料

1.申报区级大师工作室:需提交《郫都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申请报告,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鲜章),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包括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相关证明材料,技术认定、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以及发表论文、出版物等。

2.申报首席技师工作室:需提交《郫都区首席技师工作室申报表》、成立首席技师工作室的文件、首席技师职业资格等级证(技师以上)和工作室成员简介及印证材料、首席技师工作室工作管理制度、首席技师工作室器材和设备配备情况、首席技师工作室业绩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联系方式

经办科室:成都市郫都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培训科

咨询电话:028-87928952

QQ群号:1057580878

政策13

重点工业企业职业介绍服务补助

办事指南

一、补助对象和条件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力资源机构”)开展职业介绍服务,向成都市重点工业企业输送劳动者,劳动者在重点工业企业实现稳定就业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力资源机构可申领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二、补助标准

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三、申报资料

1.备案资料。备案资料在首次申报时提交。包括:年审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简介(加盖鲜章)等资料。

2.申报资料。《重点工业企业职业介绍服务补助申请表》、《重点工业企业职业介绍成功人员花名册》(系统生成)、《求职者接受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职介推荐声明书》。

四、申报方式

(一)机构备案

对申报重点工业企业职业介绍服务补助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实行备案制管理。备案方式按照《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财政局关于职业介绍服务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7〕73号)执行。需备案开展业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将资料通过临柜、邮寄或电子快照等多种方式提交至成都市郫都区人力资源市场。

备案完成后,申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成都市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四维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管理信息系统”中[职介补助]模块办理业务,尚未注册CA数字证书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登陆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在线注册办理。

(二)业务流程

1. 求职登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职业介绍服务,应采集推荐劳动者基本信息并录入信息系统,进行求职登记。

2.求职推荐。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已登记的劳动者提供重点工业企业岗位推荐服务,为劳动者提供跟踪后续服务,帮助其在重点工业企业实现稳定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

3. 申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向重点工业企业所在地的就业服务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五、联系方式

经办科室:成都市郫都区人力资源市场

咨询电话:028-68493412 QQ群号:1057516778

六、实施期限

2021年1月1日起,有效期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撤销为止。

政策14

落实国家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

一、申报方式

无需企业自主申报,由社保经办部门通过社保系统大数据比对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落实减免社保费用政策。

二、补贴标准

1.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费率分别按0.6%、0.4%执行;

2.工伤保险费率在现行基准费率和费率浮动政策规定的基础上下调50%。

三、联系方式

经办部门:成都市郫都区社保局业务受理科

咨询电话:028-87926968

四、实施期限

即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站对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网友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kuyisokefu@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