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户籍家庭租房补贴审核流程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在8个工作日内,对照申请条件进行资料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系统通过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对申请对象基本情况进行为期5日的公示;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对对申请对象的公有住房承租情况、自有住房情况、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等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对申请70%、100%发放比例及其他应由民政部门核对经济状况的申请对象,民政部门对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在核对批次开始时间起25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将电子核对意见反馈至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
对其他申请对象,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比对公积金缴交信息、社保参保缴费信息对其收入情况进行复核。
对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的申请对象,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核实申请对象的务工情况及社保缴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