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0 09:38: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四川医保新规,四川医保门特特殊疾病,四川医保局关于将强直性脊柱炎等四种疾病纳入门特管理通知
内容简介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 314号),为进―步减轻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按照“循序渐进、逐步纳入”原则,经研究,决定将强直性脊柱炎等疾病纳入门诊特殊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 314号),为进―步减轻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按照“循序渐进、逐步纳入”原则,经研究,决定将强直性脊柱炎等疾病纳入门诊特殊疾病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将强直性脊柱炎、肺结核、耐多药肺结核、重度骨质疏松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范围,执行统一的疾病认定标准
二、患上述疾病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按当地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报销政策规定执行。
三、各市(州)已将以上病种纳入门诊特殊疾病管理的,如本地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需进行调整,并做好前后政策衔接,确保政策稳定过渡。
四、本通知于2022年7月1日施行
附件:强直性脊柱炎等四种疾病认定标准及认定资料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站对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网友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kuyisokefu@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猜你喜欢 换一组
热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