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成都公积金缴存比例
2021成都公积金缴存比例并无变化,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依然在5%-12%之间
缴存基数上限(成都市平均工资提高,故缴存基数上限相应提高)
根据《成都市统计局关于2020年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调整后的2021年缴存基数上限不超过成都市统计局公布的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5499元。
缴存基数下限
市政府发布最低工资标准未做调整,故缴存基数下限相应不变。
根据2018年7月12日发布的《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成府发〔2018〕9号),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截至目前均未做调整,故我市2021年缴存基数下限维持原标准。
缴存基数下限按照上一年度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以下标准: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78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6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