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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华区华建锦院人才公寓部分栋商品住房开盘销售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11 22:33: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成都人才公寓销售公告,成都人才公寓,成华区华建锦院人才公寓部分栋商品住房开盘销售方案

内容简介

关于《华建锦院(配建人才公寓)项目1-4、6-8、15栋商品住房开盘销售方案》的公告华建锦院项目为配建人才公寓项目,我公司根据配建人才公寓的商品住房开盘销售相关要求,制定备案名为华建锦院(推广名:华建锦院;人才安居服务网挂网名:华建锦院)项目1-4、6-8、1

关于《华建锦院(配建人才公寓)项目1-4、6-8、15栋商品住房开盘销售方案》的公告

华建锦院项目为配建人才公寓项目,我公司根据配建人才公寓的商品住房开盘销售相关要求,制定备案名为华建锦院(推广名:华建锦院;人才安居服务网挂网名:华建锦院)项目1-4、6-8、15栋商品住房开盘销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华建锦院项目位于成都市成华区和泰东一路88号,本批次全部准售房源共399套,面积约49116.08㎡,其中89.02-89.49㎡3室2厅2卫户型101套,115.67-116.46㎡3室2厅2卫户型102套,116.65-116.84㎡3室2厅2卫户型80套,137.03-137.43㎡4室2厅2卫户型92套,244.94-250.32㎡3室2厅2卫户型8套,261.78-262.18㎡3室2厅2卫户型6套,178.61-287.25㎡4室2厅2卫户型10套,华建锦院项目约定:配建一类人才公寓的面积(即人才实际可享受政策性优惠面积)占计容建筑面积的31%,配建二类人才公寓的面积占计容建筑面积的6%(二类人才可选购不享受政策优惠的人才公寓面积为5457.9平方米,选完即止),由开发企业组织优先销售给经成华区政府或市级相关部门认定的符合成住建发〔〕369号文相关标准的人才(以下简称二类人才)。

根据《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拍卖土地配建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成住建发〔〕369号)规定和项目用地履约协议约定,项目全部房源应当首先面向符合条件的第(一)、(二)类别人才依次进行销售,不限制人才可选房源的户型面积和位置,按规定对人才提供购房优先、优惠保障。

项目面向符合条件的人才销售后,剩余房源按照成都市商品住房销售相关规定,由我公司组织面向其他购房人(即《成都市拍卖土地配建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人才之外的其他购房人)销售。

二、信息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2年8月19日至开盘销售集中选房结束时止。

(二)公示方式

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以及微信公众号(名称:华建锦院,账号:huajianjinyuan)、华建锦院接待中心(成都市成华区和泰东一路88号)。

(三)公示内容

1.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意见书)、商品房销售方案、选房指南、疫情防控期间的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预案;

2. 楼盘表,包括每套商品住房的门号、户型、建筑面积、挂牌销售价格等;

3.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摇号排序、按序选房的说明(包括公证机构名称、公证内容等);

4. 本项目及周边不利因素;

5.其他按规定应公示的主要内容:开发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骑缝章总平面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预(实)测绘成果报告、委托代理销售协议(委托代理机构销售的需公示)、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预售款监管协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成办发〔〕17号)、《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拍卖土地配建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成住建发〔〕369号)、《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司法局关于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成住建发〔〕398号)、《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通知》(成住建发〔〕110号)、属地区(市)县房地产市场监管各职能部门监督举报电话等。

6. 疫情防控期间,前往本项目销售接待中心看房、选房的预约方式和疫情防控要求。

三、人才购房流程

(一)网上登记时间及方式

人才登记时间:2022年8月19日至2022年8月20日。

符合《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拍卖土地配建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成住建发〔〕369号)、《成都市给予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及总部企业人才公寓支持暂行办法》(成人才办〔〕2号)明确的人才安居条件,且在项目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可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http://cdzj.chengdu.gov.cn/cdzj/rcaj/RCAJ.shtml)登记报名。销售对象包括:

1.第(一)类人才

(1)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A、B、C、D类人才条件,取得成都市成华区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申请并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

(2)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A、B、C类人才条件,取得成都成华区以外其他区市县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申请并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

2.第(二)类人才

符合成都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及总部企业人才公寓支持条件的重点企业人才。

(二)资格复核

人才登记报名本批次房源后,由成华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联合对人才安居资格进行复核。

人才安居资格复核时间预计为2022年8月22日至2022年8月26日(具体时间以人才安居资格审核部门复核完成时间为准)。

人才购房名单复核结束后,复核结果将以选房公告形式在人才安居服务网及项目现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天(公示起始时间段为9:00-17:00之间)。

(三)选房签约

人才选房时间预计为2022年8月28日9:00-18:30(实际选房时间以选房公告为准)

人才选房顺序按照人才类别高低、取得人才安居资格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具体以选房公告明确的顺序为准。选房过程由公证机构进行证据保全和监督,人才选房签约结果将在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进行公示。

(四)看房

有意向的购房人可登录我公司微信公众号(名称:华建锦院,账号:huajianjinyuan),需现场看房的,可拨打电话028-8586-8888(8月19日至8月26日,每天9:00时至18:00时)进行看房预约。

疫情防控期间,我公司将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销售接待中心的疫情防控工作。同时,为避免人员集聚带来的交叉传染风险,对于预约现场看房的,我公司将采取分时段、限人数、一对一服务的方式组织预约登记购房人看房。

(五)人才购房注意事项

1.报名登记项目时,须确认填报的产权共有人、家庭成员、联系方式等信息正确,并在购房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取得成都市成华区人才安居资格或已经相关部门认定,但未在本公告公示的登记时间内报名登记或登记报名后未选取房源的人才,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房源购买资格。

2.按照成都市人才安居相关政策规定,项目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可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登记报名,因此,2022年8月19日17:00之后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无法报名本项目。

3.报名登记购买本项目的人才,请务必于项目报名截止日前到项目销售接待中心提交人才安居资格证明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如未按时提交相关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项目报名,不得参与选房。

4.选房、签订合同均需人才本人到场,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需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如果在选房过程中,出现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到场时已过号的情况,以实际到场时间按其购房序号进行选房,其他人才购房序号依次顺延。选房结束后到场的,选房资格视为其自动放弃。

5.申请人应如实填报和提交人才安居资格有关证明材料,并授权有关部门对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对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违规享受人才安居政策的,一经查实,在成都人才安居信息平台及市住建部门网站公开披露,并抄送成都信用网和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征信部。

6.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不得违规代理人才公寓租购相关业务,更不得通过骗取人才安居资格从中非法收取费用,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机关依法处置。

四、其他购房人购房流程

登记购房的人才选房签约后,经相关部门批准,剩余房源按照成都市商品住房销售相关规定由我公司组织面向其他购房人销售。

当期可售房源套数及明细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1日,公示方式为我司微信公众号(名称:华建锦院,账号:huajianjinyuan)、华建锦院接待中心发布。如有变化,具体以普通商品住房销售公告为准。

成都华建锦益置业有限公司举报电话:028-85868888。

成华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举报电话:028-84399067。

附件:

1.稳定就业证明

2.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明细

3.预约看房或选房二维码

4.选房指南

5.疫情防疫及应急处置预案

成都华建锦益置业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