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随迁子女入学居住证需要满一年吗?
是的,“居住引导指标”拥有本市合法稳定住所,在该区域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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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拥有合法自有住房或办理租赁登记的住房,在成都市连续居住按5分/年累积计算。
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申请人连续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中同一区行政范围内居住的,按2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不满1年不得分;
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中同一县(市)行政范围内居住的,按4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20分,不满1年不得分;
在成都东部新区居住的,按6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30分,不满1年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