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12 20:20:15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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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首钢东境风华花园小区项目为配建人才公寓项目,根据配建人才公寓的商品住房开盘销售相关要求,制定备案名为首钢东境风华花园小区(推广名:首钢东境风华;人才安居服务网挂网名:首钢东境风华花园)项目7、8、13号楼商品住房开盘销售方案,现公告如下。一、房源
首钢东境风华花园小区项目为配建人才公寓项目,根据配建人才公寓的商品住房开盘销售相关要求,制定备案名为首钢东境风华花园小区(推广名:首钢东境风华;人才安居服务网挂网名:首钢东境风华花园)项目7、8、13号楼商品住房开盘销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地址:开发建设的首钢东境风华花园小区项目位于成都龙泉驿区至善南路199号。
房源情况:本批次全部准售房源共426套,面积约44988.58㎡,约88㎡三室两厅一卫户型206套,110㎡三室两厅两卫户型54套,114㎡三室两厅两卫户型100套,约130㎡四室两厅两卫户型54套,约205-225㎡底跃户型12套。
配建比例:首钢东境风华花园项目约定配建一类人才公寓面积占项目住宅计容总建筑面积比例为20%(即一类人才合计享受政策优惠面积31170.06㎡);二类人才公寓占宗地销售型一类人才公寓计容建筑面积比例30%(即二类人才合计享受优先购买面积为9351.02㎡)。
根据《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重新发布<成都市拍卖土地配建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成住建规〔〕16号)规定和项目用地履约协议约定,项目全部房源应当首先面向符合条件的第(一)、(二)类别人才依次进行销售,不限制人才可选房源的户型面积和位置,按规定对人才提供购房优先、优惠保障
项目面向符合条件的人才销售后,剩余房源按照成都市商品住房销售相关规定,由我公司组织面向其他购房人(即《成都市拍卖土地配建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人才之外的其他购房人)销售。
二、信息公示
(一)公示时间
8月24日至开盘销售集中选房结束时止。
(二)公示方式
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以及微信公众号(首钢东境风华)、首钢东境风华营销中心销售现场(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至善南路199号)。
(三)公示内容
1.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意见书)、商品房销售方案、选房指南、应急处置预案;
2. 楼盘表,包括每套商品住房的门号、户型、建筑面积、挂牌销售价格等;
3. 本项目及周边不利因素;
4.其他按规定应公示的主要内容:开发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骑缝章总平面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预(实)测绘成果报告、委托代理销售协议(委托代理机构销售的需公示)、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预售款监管协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重新发布<成都市拍卖土地配建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成住建规〔〕16号)、《成都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房地产政策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成房领办发〔〕2号)、《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司法局关于优化完善22〕179号)、属地区(市)县房地产市场监管各职能部门监督举报电话等。
5. 本批次房源为成品住宅的,还将公示以下内容:
(1)前往参观样板房、充分了解室内装修工程信息清单、谨慎签约的提示牌;
(2)开发企业的资质、信用状况;
(3)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室内装修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名称;
(4)本批次房源的装修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及其相应的装修工程信息清单;
(5)装修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及其对应的样板房装修工程信息清单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是否完全一致的承诺、不完全一致的处理办法;
(6)售后服务购房者意见反馈及咨询服务、投诉举报受理方式;
三、人才购房流程
(一)网上登记时间及方式
人才登记时间:8月25日上午9:00至8月27日下午17:00。
符合《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重新发布<成都市拍卖土地配建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成住建规〔〕16号)、《成都市给予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及总部企业人才公寓支持暂行办法》(成人才办〔〕2号)明确的人才安居条件,且在项目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可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http://cdzj.chengdu.gov.cn/cdzj/rcaj/RCAJ.shtml)登记报名,销售对象包括:
1.第(一)类人才
(1)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A、B、C、D类人才条件,取得成都市龙泉驿区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申请并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
(2)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A、B、C类人才条件,取得成都龙泉驿区以外其他区市县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申请并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
2.第(二)类人才
符合成都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及总部企业人才公寓支持条件的重点企业人才。
(二)资格复核
人才登记报名本批次房源后,由龙泉驿区住建、人社等部门联合对人才安居资格进行复核。
人才安居资格复核时间预计为8月28日上午9:00-下午17:00(具体时间以人才安居资格审核部门复核完成时间为准)。
人才购房名单复核结束后,复核结果将以选房公告形式在人才安居服务网及项目现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天(公示起始时间段为9:00-17:00之间)。
(三)选房签约
人才选房时间预计为8月29日20:00-22:00(实际选房时间以选房公告为准)
人才按照第(一)类、第(二)类人才顺序依次进行选房。第(一)类人才中,人才选房顺序按照人才类别高低、取得人才安居资格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第(二)类人才按照系统确定的选房顺序进行选房。具体以选房公告明确的顺序为准。选房过程由公证机构进行证据保全和监督,人才选房签约结果将在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进行公示。
(四)看房
需现场看房的,可扫描本公告下方二维码或拨打电话028-60658666(每天9:00时至18:00时)进行看房预约。
预约现场看房的,我公司将采取分时段、限人数、一对一服务的方式组织预约登记购房人看房。
(五)人才购房注意事项
1.报名登记项目时,须确认填报的产权共有人、家庭成员、联系方式等信息正确,并在购房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取得龙泉驿区人才安居资格或已经相关部门认定,但未在本公告公示的登记时间内报名登记或登记报名后未选取房源的人才,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房源购买资格。
2.按照成都市人才安居相关政策规定,项目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可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登记报名。因此,预计8月27日17:00后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无法报名本项目。
3.报名登记购买本项目的人才,请务必于项目报名截止日前到项目销售现场提交人才安居资格证明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如未按时提交相关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项目报名,不得参与选房。
4.选房、签订合同均需人才本人到场,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需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如果在选房过程中,出现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到场时已过号的情况,以实际到场时间按其购房序号进行选房,其他人才购房序号依次顺延。选房结束后到场的,选房资格视为其自动放弃。
5.申请人应如实填报和提交人才安居资格有关证明材料,并授权有关部门对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对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违规享受人才安居政策的,一经查实,在成都人才安居信息平台及市住建部门网站公开披露,并抄送成都信用网和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征信部。
6.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不得违规代理人才公寓租购相关业务,更不得通过骗取人才安居资格从中非法收取费用,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机关依法处置。
四、其他购房人购房流程
登记购房的人才选房签约后,经相关部门批准,剩余房源按照成都市商品住房销售相关规定由我公司组织面向其他购房人销售。
当期可售房源套数及明细公示时间为8月30日,公示方式为我司微信公众号(首钢东境风华)、首钢东境风华营销中心销售现场(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至善南路199号)发布。如有变化,具体以剩余房源商品住房销售公告为准。
成都首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举报电话:028-60650656。
龙泉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28-88457409。
附件:
1、稳定就业证明
2、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明细
3、首钢东境风华预约看房或选房二维码
4、选房指南
5、成都首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急处理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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