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大成都范围户口迁移2018年后仍然实施!
前置条件:本市居民可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住房登记户口;有多套住房的,可选择其中一套登记入户;实行一房一户登记原则,原产权人及户内成员将户口迁出后,可登记新产权人及符合迁入条件人员的户口。
步骤1:准备材料
提前准备办理所需相关材料。
·办理材料:
1、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
2、入户地住房证明(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原件)
3、入户地住房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
4、入户地住房证明、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
5、确定户主声明书(房屋所有权为多人共有的提供)。(原件)
备注:住房证明包含以下类型:
(一)合法稳定住所:
1.城镇地区的提供: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国土部门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或30天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需交房使用);租赁国有直管公房的出具房管部门公房租用有效凭证;职工租赁本单位自管公房的出具单位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及单位分房证明。
2.农村地区的提供:已确权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未确权有证住房:农村宅基地(房屋)使用证或成都市村镇房屋所有权证。未拆迁无证住房:街道(乡、镇政府)、社区(村)和村民小组出具的《农村房屋无产权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已安置但无证住房:安置证明或拆迁安置协议(协议遗失的提供安置部门或街道、乡镇出具的证明),街道(乡、镇政府)、社区(村)和村民小组出具的《农村房屋无产权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由街道、乡、镇政府统一拆迁,处于安置过渡期且无房的:拆迁安置协议(协议遗失的提供安置部门或街道、乡镇出具的证明),本市无房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
(二)安置房提供:安置协议(协议遗失的提供安置部门或街道、乡镇出具的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
(三)单位或经济适用房提供:购房合同、缴款凭据、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
(四)营房提供:营房管理部门出具的分房证明和派出所居住证明(应分配给本单位现役的);
(五)单位自建住房提供:购房合同或分房证明、缴款凭据、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
·附件下载:农村房屋无产权证明.docx、农村同意分户证明.docx、迁入公共集体户证明.docx
步骤2:现场办理到入户地的区(市)县局办证中心现场办理入户。
·办公地址:入户地的区(市)县办证中心(未成立办证中心的郊区(市)县到派出所)点击查看全市办证中心地址
·联系方式:028-68382288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居民户口簿首次办理免费(丢失、损失、补发6元/本)
全市各办证分中心地址和电话:
成都市局办证中心:顺城大街391号电话028-68382288
锦江办证中心:大慈寺路48号电话028-84550103
青羊办证中心:文武路1号4楼 电话028-86647997
金牛办证中心:一品天下大街999号三楼C1区电话028-87707272
武侯办证中心:武科西五路360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四区电话96166
高新办证中心:天府一街1008号(高新七中对面)电话028-85141216
成华办证中心:府青路二段3号新28号 电话028-83283612
天府新区办证中心: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电话028-85633116
青白江办证中心:大弯便民路6号电话028-83665063
龙泉驿办证中心:北泉路777号电话028-84882777
新都办证中心:育英路788号 电话028-83964806
温江办证中心:柳城南江路116号 电话028-82740942
彭州办证中心:天彭镇回龙西路18号 电话028-83888927
崇州办证中心:世纪大道1000号 电话028-82180219
金堂办证中心:赵镇迎宾大道一段388号 电话028-84920660
双流办证中心:洪江路三段65号电话028-85807202
大邑办证中心:晋原镇大邑大道379号电话028-88226044
蒲江办证中心:鹤山镇桫椤路上段73号电话028-88551201
新津办证中心:新津县迎宾大道234号电话028-82530527
邛崃办证中心:临邛镇凤凰大道688号电话028-88740680
郫县办证中心:郫筒镇东大街347号电话028-87913877
都江堰办证中心:蒲阳镇银杏东路(政务中心)电话028-61929034
简阳办证中心:简阳市人民路465号电话028-27266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