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27 08:45: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孤寡老人投靠成都近亲属入户,父母双亡未成年人投靠成都近亲属入户,孤寡老人和父母双亡未成年人投靠成都近亲属入户指南
内容简介
成都社会人才入户资格认证办理:办理条件:(一)人事档案托管在代理单位名下;(二)现户口在成都市五城区、高新区及天府新区以外(高校学生集体户及成都市郊县家庭户均不能办理)(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
成都社会人才入户资格认证办理:
办理条件:
(一)人事档案托管在代理单位名下;
(二)现户口在成都市五城区、高新区及天府新区以外(高校学生集体户及成都市郊县家庭户均不能办理)
(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五)工作单位注册地(组织机构代码证登记的住所,下同)在成都市五城区、高新区及天府新区范围内。
办理材料
以下为申请办理入户资格认证的基本材料,根据申请人情况不同,可能存在其余材料,请务必根据“成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申请入户后的系统提示准备。基本材料如下:
(一)有效身份证原件;
(二)毕业证或职称证原件;
(三)有效劳动合同原件;
(四)有效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
(五)《成都市社会人才入户资格认证申请表》原件(在成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申请入户后可以直接打印,点击进入申请入户)
注:
1.经办人非拟入户人本人的,还需提供拟入户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由拟入户人在其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签署"委托***(姓名+身份证号码)办理入户认证"意见并签名。
2.首次办理的国有企业(含国有参股、改制单位)到市人才中心进行备案申请,备案成功后才可办理业务。
备案材料为:
(1)加章单位公章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2)能证明单位性质为市属国有企业(或已改制,非国企)的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介绍XX同志为单位专人到市人才中心接洽办理入户认证相关事宜);
(4)单位专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温馨提示:
1.工作单位为部(省)属国有单位办理入户咨询四川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2.领取入户联系函后,应及时持联系函及机关要求的其他入户材料至成都市(或个人房产所在区域)局办证中心办理落户。(局办证中心联系方式详见《成都市和各区(市)县办证中心联系方式》)。
3.申请人(经办人)应当对申请登记的信息、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如发现申请人(经办人)所提交信息、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将函告部门提出收回《联系函》,并请部门按照规定对其作出处理。
常见问题解答:
1.工作地点在成都,但就业单位仅在成都市内设了办事点而未在成都市内登记注册要求办理联系函:
不符合成都市入户要求,不能办理。
2.本人或直系亲属无合法固定住所,要求随迁配偶或子女:
不符合政策要求,无法办理配偶、子女的随迁。
3.本人或直系亲属已在成都市内购房并收房,要求挂靠人才中心集体户:按政策规定,户口应迁至已购房产处(对拟落户房产面积无要求,交房即可落户)。
猜你喜欢 换一组
热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