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18 02:31: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成都人才安居认定,成都人才公寓认定,成都人才安居认定程序
内容简介
认定程序区(市)县相关责任部门在收到人才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初审意见,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提交;区(市)县人社部门在人才提交资格认定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汇总人才安居人才类别认定各责任部门意见后,作出人才安居人才类别认定意见,通过
认定程序
区(市)县相关责任部门在收到人才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初审意见,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提交;区(市)县人社部门在人才提交资格认定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汇总人才安居人才类别认定各责任部门意见后,作出人才安居人才类别认定意见,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提交住建部门。
资格公示及确认
区(市)县住建部门将拟认定人才安居资格的人才名单及相关情况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取得人才安居资格。
资格复查
对人才安居资格认定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可于公示结束后30日内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有关证明资料到申请地区(市)县住建部门进行资格复查;区(市)县住建部门须在收到资格复查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会同相关部门复查申请人人才安居资格;有关责任部门须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果,并将复查结果反馈给申请人;申请人对复查结果仍有异议,可向上一级住建部门申请复核。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站对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网友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kuyisokefu@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猜你喜欢 换一组
热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