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27 05:28:10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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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成都为您带来成都二手房其他过户指南。具体成都二手房其他过户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地点等信息请参看正文。办理条件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
父母需要携带:
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父子关系证明
子女需要携带:
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
同时办理房屋产权赠与合同公证
1.双方(父母与子女)签订房产赠与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双方携带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缴纳契税;
3.办理公证(缴纳公证费:放假的千分之一)。按照《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
4.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双方共同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提交以下证明资料: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契税收据。
5.房屋过户给子女。若您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只是签订了书面赠与合同,并且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1、二手房过户登记费:由购房人交纳
1)住宅:80元/套;
2)非住宅:
(1)100(含100)平方米以下的80元/宗;
(2)100——500(含500)平方米以下的120元/宗;
(3)500——1500(含1500)平方米以下的200元/宗;
(4)1500——3000(含3000)平方米以下的300元/宗;
(5)3000——10000(含10000)平方米以下的500元/宗;
(6)10000 平方米以上的800元/宗。
2、二手房过户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3、二手房过户印花税:5元/本(由购房人交纳)
更多请点击二手房过户登记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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