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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7 09:44: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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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因工作需要,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及名额(一)岗位:卫生检验、预防医学、临床医学、护理专业等具有相关医学背景专业人员。(二)名额:本次招聘13名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编外人员:即

因工作需要,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岗位:卫生检验、预防医学、临床医学、护理专业等具有相关医学背景专业人员。

(二)名额:本次招聘13名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编外人员:即非事业编制的聘用合同制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和踏实勤恳的工作态度;

3、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乐于奉献,无违纪违法行为;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

(二)岗位条件

1、35周岁及以下(高级职称可放宽至45岁及以下),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低年龄、高学历、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优先;

3、取得卫生检验专业、执业医师资格、护士资格的人员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限制考聘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

报名所需资料:1.有效身份证;2.毕业证;3.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4.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证件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通过后收集复印件);5.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6.附件1《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报名时间:10月10日至10月31日8:30—18:00(工作日内)。

报名地点: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楼党办(人事)(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兴隆路东段105号)。

联系人:艾璟、王震

联系电话:0832-2111798

(二)资格审查

由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审查应聘者条件与职位条件是否相符。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招聘考核

本次招聘考核方式为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技术能力、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综合能力等。

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与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自行前往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合格后将体检报告单交回中心党办(人事科、审计科),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规定不予聘用。

六、政治审查

面试合格和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需前往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并将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交回中心党办(人事),未按要求交回无犯罪记录证明或存在犯罪记录的应聘人员,按规定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面试情况、体检合格情况、政治审查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内江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示栏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公示结果未收到不良反应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按照通知的规定时间内到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到,拒不报到或迟到报告且未告知单位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一经聘用,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九、薪酬待遇

面议,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纪委监委驻市疾控中心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

纪检监察组电话:0832—2264116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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