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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龙江电力有限公司关于招聘专职驾驶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30 22:02: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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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有序进行,推动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公司岗位需求情况,经公司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驾驶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四川龙江电力有限公司招聘驾驶员岗位一览表》。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聘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有序进行,推动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公司岗位需求情况,经公司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驾驶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四川龙江电力有限公司招聘驾驶员岗位一览表》。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报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相关技能;

4、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年龄18—40周岁(1982年9月18日—9月18日期间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由四川龙江电力有限公司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的,资格审查单位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名时间:9月18日—9月20日

报名地点:四川龙江电力有限公司(康棉路一段10号402办公室)

联系电话:0835-8863841

报考人员提供资料如下:

1、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标准像2张;

2、本人户口簿、二代有效身份证、驾驶证等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其他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备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交复印件);

3、《四川龙江电力有限公司报名登记表》;

四、招聘程序

(一)考试

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场地考试、道路考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驾驶技能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在石棉县龙江电力有限公司(康棉路一段10号402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由四川龙江电力有限公司电话通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驾驶技能考试。

1、理论知识考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90分及格,未及格人员不能进入场地考试和道路考试,其中理论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2、场地考试、道路考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90分及格,未及格人员不能进入面试,其中场地考试、道路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3、驾驶技能考试结束后按聘任计划3︰1的比例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占总成绩的10%。参加面试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理论知识考试、场地考试、道路考试×90%+面试成绩×1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理论知识考试、场地考试、道路考试总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如理论知识考试、场地考试、道路考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

(四)体检

体检按照总成绩高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招考体检执行。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四川龙江电力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六、公示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石棉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imi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因公示有异议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人员。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合格人员上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与其他单位建立了劳动人事关系的人员,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否则,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也不予签订聘用合同。

八、待遇

试用期间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的工资按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的80%执行,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后薪酬待遇按四川龙江电力有限公司相关制度执行,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雅安市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如系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二)招聘程序期间,因报名表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淘汰的,责任由个人自负。

(三)因报考者本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由四川龙江电力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四川龙江电力有限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考试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岗位的招聘工作。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川龙江电力有限公司招聘驾驶员岗位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