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标准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成年人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分为每人每年405元(含长期护理保险25元/年·人)和每人每年515元(含长期护理保险25元/年·人)两档。
其中,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和有条件的区(市)县按每人每年515元标准筹资。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标准
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407元。
政策来源:成都医保局官网,链接https://cdyb.chengdu.gov.cn/ylbzj/c128998/-08/31/content_0216fdc71299427b91d7666454e7053c.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