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的统一部署,现成都地方税务局第三直属税务分局开始运行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应用系统,该系统执行的是“对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在法定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契税。”的税收政策,要求对业主按照1.5%征收契税,该政策与原执行的首套房按1%标准交纳契税政策不符,业主均系按1%交纳契税。
成都地方税务局第三直属税务分局已将该问题上报地税局,成都成房置业有限公司也多次与地税局积极协商沟通,在正式文件下达前暂不能申报契税、办理分户产权证,待地税局正式文件下达后,成都成房置业有限公司方能为业主申报缴纳契税、办理分户产权证。
请各位经济适用住房业主配合并相互转告。我们会在收到成都地方税务局第三直属税务分局通知后,第一时间通知业主按照税务新政要求补齐税务所需相关资料,在收齐相关资料后及时向地税契税审核窗口申报,尽快办理分户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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